公众号封面|AI 生成情境图,不对应合成案例的真实人物

机器人公司迁雄安:研发投入最高支持100万元

先进入应用场景示范项目,产品及服务提供商才有机会按实际研发投入的20%获奖励

01 一个老板的关键节点:机器人卖得出去,研发账却算不清

10月,北京一家做室内配送机器人的科技公司在谈一笔新区场景合作。客户希望它把样机改成能长期运行的产品,算法、底盘和安全测试都要再投入。老板在预算会上问:如果团队去雄安开展研发和项目交付,这笔投入能不能得到政策支持?财务的第一反应是先别把奖励写进现金流——项目还未入选示范名单,哪些支出属于该项目的实际研发投入,也没有独立台账。老板于是把决策改成两步:先确认真实场景和申报主体,再决定迁入与研发预算。

02 100万元怎么理解?先分清谁拿钱

这项政策是“双向”奖励,同一个示范场景里可能有两个不同主体:场景提供方(且须为非政府投资主体)看机器人产品及服务部分的投资采购额,比例20%、最高200万元;机器人产品及服务提供商看实际研发投入,比例20%、最高100万元。北京机器人企业如果扮演的是产品及服务提供商,文章讨论的是后一项。不能把两个上限相加,宣传为“同一家公司最高300万元”。

举例说,虚构企业为入选项目形成经审核认可的实际研发投入300万元,按20%演算是60万元;如果是600万元,简单计算得到120万元,但产品及服务提供商这一项的政策上限仍是100万元。演算只是帮助老板做情景预算,最终金额取决于示范项目遴选、费用核定、当批细则和主管部门审核。

03 迁入前先过三关:场景、角色、费用

  • 场景关:要有可落地的机器人应用场景和可考核的示范效果;政策规定定期遴选示范项目,不能把普通供货项目直接当作已入选。
  • 角色关:合同和项目材料中要说清谁提供场景、谁提供机器人产品或服务。不同主体对应不同计算基数,企业在北京的旧合同也不能自动变成新区示范项目。
  • 费用关:研发任务、人员投入、测试记录、合同、发票和付款凭证应能对应到项目。先建独立台账,再谈20%的政策测算。

这里是企业准备事项,不是官方材料目录。最近能核到的机器人示范申报信息并不能证明2026年10月15日仍在开放申报;正式受理时间、申报主体资格及材料,以新区主管部门下一批通知为准。政策有效期截至2026年12月31日,也不能据此推断年底前必有新批次。

04 老板现在就能做的四件事

  • 列一张项目关系表:北京原公司、拟落地雄安的经营主体、客户或场景方、研发团队、知识产权分别是谁。
  • 把真实场景写成一页纸:解决什么痛点、产品在哪里运行、谁验收、效果怎样衡量。
  • 给研发费用单独建账:项目任务、成本归集、票据和付款凭证一一对应,避免把日常经营成本全部塞进“实际研发投入”。
  • 查询当批遴选通知,再向主管部门核对申报条件、受理渠道和是否涉及重复支持;没有当批通知时,不为抢“窗口”盲目迁址。

政策规定与其他既有政策重叠时,按“就高不就低、不重复”执行。老板做融资或发薪预算时,应把潜在奖励列为未确定事项,而非已经到账的现金。

05 千屹企服能帮老板把办理和项目线接上

雄安创业通可协助老板查看政策原文、厘清受益主体和申报批次;千屹企服可一对一梳理拟迁入主体、工商办理、场景合作与研发材料之间的关系,整理要向主管部门确认的问题。按用户提供的服务信息,创始人裴总在雄安一线深耕8年,团队有在孵化器工作多年的专员提供一对一服务,主张先办理后收费。服务范围、付款节点和第三方费用请以双方书面协议确认。

如果老板计划先以雄安OPC创业者身份落地,千屹企服表示在容东和容城县城提供免费工位。具体地址、空位、使用期限、申请条件由团队确认。工位是团队服务信息,不是政府示范项目资格,也不保证机器人项目被遴选。

06 准备把机器人项目落在雄安?先做一次资格体检

微信小程序:#小程序://千屹雄安创业通/lHJpy8PV2vEEQqz

把项目场景、企业主体和研发费用发给专员,先核对是否值得进一步对接。公众号正式排版时,小程序路径应由编辑器的小程序工具重新绑定成可点击组件。

07 想详细体验雄安政策?

提示:本文仅供经营决策参考,不构成补贴申报、审批或资金到账承诺。示范项目遴选、主体资格、实际研发投入、奖励金额和受理时间均以当批规则及主管部门审核为准。企业与金额情境均为虚构;千屹企服人员、收费和免费工位为用户提供的服务信息,须由团队确认。

参考依据

[1]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《雄安新区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》第(三)项及其他事项:https://www.xiongan.gov.cn/2024-10/10/c_1212404114.htm(访问:2026-10-15)

[2] 中国雄安官网《雄安新区AI产业新生态加速形成》(仅用于核对2025年曾有示范项目申报,不作为当前开放依据):https://www.xiongan.gov.cn/20250811/e0bbd1150a834108ae55e1aa64e7adff/c.html(访问:2026-10-15)